《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7年01月01日 10:23:55 来源:柘荣新闻网 作者:  评论(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印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规定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建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意见提出,将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改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机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工作。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委省政府2017年6月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遵循,针对福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突出目标导向、突出责任导向、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创新导向,从总体要求、责任体系、安全监管体系、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保障服务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上,明确提出了改革发展的任务清单和路线图,凸显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必须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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